编号:YZSJ-202309-263
武汉翊众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劳
务
合
同
贰零贰叁年拾月
甲方:武汉翊众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侯振华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二七国际917
联系方式:027-82201017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
五、社保、福利待遇
1.乙方将享受公司统一社保福利。
2.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具体规定详见《武汉翊众世纪员工手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留应给客户促销礼品 ;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负责人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武汉翊众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武汉翊众世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侯振华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二七国际917
邮政编码:430000
联系方式:027-82201017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住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的数据秘密,包括甲方客户的联系方式,后台登录地址,后台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后台程序源代码及其相关数据等。
2、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产品,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功能、数量、交付日期以及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3、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供应商渠道,产销策略等。
4、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管理(操作)流程,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及经营决策、重要会议记录,以及人事档案资料,考核资料,公司股权资料,财务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5、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平台设计,平台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测试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产品设计,产品效果图,页面代码,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6、甲方经鉴定认为属于商业秘密,并采取保密措施,向乙方说明确属保密范畴的信息资料。
7、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而无论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5) 不得将甲方公司开发或其参与开发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
6) 未经甲方公司授权,不得将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图像、照片、动画、音乐、文字、软件产品(包括软件的源程序、相关分析、设计资料和附加程序)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进行复制、演示、编辑、注释、翻译、出租及出售等。
7) 不得擅自与其他公司合作研制开发与甲方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之产品,损害公司利益。
2、乙方承诺: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不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亦不得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均属于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当日,把上述所有资料完好无损的归还给甲方。
4、乙方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无限期,直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职务成果、知识产权
1、乙方执行甲方的任务或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时间等所取得的发明、发现、改进及创造等,无论是乙方个人单独进行,还是与其他人合作完成,均为职务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创造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以甲方名义申请专利,申请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依据相关规定可以对乙方给予适当奖励。若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的,乙方可以提出专利申请,但甲方及关联公司应保留永远无偿使用该发明创造的权利。
3、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或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时间等所创作的作品属于职务作品,乙方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均由甲方享有,甲方依据相关规定可以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相应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公证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五条所规定的竞业限制约定,除返还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10倍的违约金。若违背义务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以该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的,以实际发生的损失计算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除应当负责赔偿甲方外,甲方还可视其情节程度给予乙方相应处理:
1)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障碍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并予以处分。
2)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200元以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00元 工资作为处罚。
3)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甲方有权扣除乙方1000元 工资作为处罚。
4)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500元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00元 工资作为处罚,且甲方可随时解除乙方的聘用合同,并追加一切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甲方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销售收入的下降,其销售额减少的总数乘以甲方当年平均销售净利润率所得之积;
②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相应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公证费等;
④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除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还可以根据执政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其他侵权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如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可就本协议约定事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当事人一方可就本协议约定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七、协议的效力
1、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协议条款如与执政党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执政党法律、法规为准。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武汉翊众世纪日常规范
1.1员工考勤管理
1.11星期一至星期五:
春冬:08:30--17:30 午餐休息:12:00--13:00
夏秋:08:30 --18:00 午餐休息:12:00--13:30
1.12公司采用上下班打卡,每位员工都必须按规定打卡,不得迟到或早退。08:30-09:00,视为迟到,09:01-12:00到公司视为旷工;17:30(18:00)之前离开公司视为早退,13:01(13:31)-17:00离开公司视为旷工。迟到予以30元/次的处罚。旷工除扣除当天工资和绩效,同时予以100元处罚/次。
1.13请假
1.131病假:两天及以上出具医院证明,每月累计不超过三天,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1.132事假:每月不超过2天,每年累计不超过5天
1.133其他:婚假3天、丧假(直系)2天
1.135审批权限:
所有员工的请假都统一批假权限:1天(含)以内则由部门经理审批;大于一天则由部门经理和人事经理审批;
1.14外出
销售外出需向直接上级报备,否则视为旷工。
1.15处罚
旷工累计达2天者,公司有权除名同时扣罚所有薪资,且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病假,事假需在返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假单且签呈,否则按旷工处理。
1.2日常行为规范:
1.21接听公司电话标准话术:“您好,这里是武汉翊众世纪,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1.22禁止讲脏话。
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大于5天则由部门经理、部门总监、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所有请假单在审核后需交人力资源部复核批准方有效。部门主管不得
1.23开源节流,不铺张浪费。
1.24下班后主动关掉无人区域的灯,饮水机。
1.25衣着整洁、得体、大方。
1.26办公区域禁止抽烟;
1.27办公时间内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得带耳机听取音像资料(技术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短时间带耳机工作)。(否则予以50元处罚/次)
1.28办公时间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书籍;(否则予以50元处罚/次)
1.29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公物。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办公用品和设备,均为公司财产。(损坏必须照成本价赔偿,同时行政处罚100元/次) 。
1.30接听工作电话应做到:电话铃响3声内接听。工作中请 尽量避免打私人电话,长话短说,忌煲电话粥。
1.31公司分配给员工的电脑,包括电脑上安装的系统和各种办公应用软件属于公司财产。员工因私人使用造成电脑的软件和硬件的损坏,员工应负责赔偿;
1.32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1.33员工下班后,不得在办公区闲聊、QQ聊天、玩游戏、观看碟片、浏览无工作无关的网站,以及其他工作无关事宜;
1.34禁止非本公司员工(包括已离职员工)非公事进入办公区 ;
2严禁天条:
2.1挪用公款:收款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交由公司,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2.2飞单: 所有业务必须走公司流程,否则视为飞单。
2.3私刻公章:非公司授权盖章一律视为私刻公章。
2.4以上三项视为严禁天条,一旦出现立即除名,扣罚所有薪资,自动解除劳务合同,同时需赔偿公司损失且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